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和自治区扶贫办《关于统筹整合使用“三到”项目资金的通知》精神,盟扶贫办对各旗县市的2017年度“三到”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各旗县市政府应围绕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和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依据当地扶贫规划与重点项目自主决定扶贫项目、自主整合使用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的扶贫产业发展项目,以及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项目。鼓励创新模式,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总原则,推广担保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投、“菜单式”等项目建设模式,采取“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户”的股份合作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多种产业经营方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