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扶办发[2017]77号)精神,近日,经盟扶贫办请示自治区扶贫办同意,要求各旗县市在制定2017年度“三到村三到户”实施方案时,做好与“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方案”的衔接工作。同时强调“三到村三到户”资金应在确保优先扶持贫困嘎查村脱贫的前提下,根据贫困状况,可以统筹整合用于本旗县市范围内原建档立卡和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三到村三到户”年度实施方案与“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方案”的有效衔接,将从专项资金使用的根源上确保“三到村三到户”项目更加精准地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
盟扶贫办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