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确保机关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结合我盟扶贫开发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办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信息公开。办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来抓,与各科室年度考核进行挂钩。
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科室名负其责,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公开信息,经领导审核确定后,由专职信息员及时整理上报、更新机关门户网站政务动态信息。
(三)加强教育,保障信息安全。在办机关开展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制度,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更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政府信息。所有信息均要进行电子备份,以备查验。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充分发挥锡盟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网站的作用,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目录、机构职能等内容,并及时更新发布全盟扶贫开发信息。全年共公开发布信息68条,其中:业务动态类60条,会议讲话类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未收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办的政府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政务公开手段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内容应该更加全面。三是政务信息质量不高,形式内容不够丰富,深层次、调研性信息数量偏少。
四、改进工作的主要措施
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盟行署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政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推进全盟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每季度一考核,纳入干部平时考核成绩。积极鼓励干部采集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政务公文备案制度,抓好调整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充实完善工作,促使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行业监督,督促旗县市(区)及本单位各科室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利用网络媒体等工具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抓重点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优化扶贫项目转报程序,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积极指导和协调县区扶贫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锡盟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2月1日